一文读懂高新技术企业是怎么来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历程回顾
来源:广东科技创新   时间:2019-02-22

 

     1988 年8 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科委开始组织实施火炬计划。同期,配合火炬计划的实施,原国家科委颁布了《关于高技术、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标准的暂行规定》。其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就伴随着国家火炬计划的不断深入实施而不断演变。本文就有关情况进行回顾。

    一、20 世纪80 年代末——高新技术企业的形成期

    自设立起,火炬计划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发动和引导中国的科技大军投身于促进高新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火炬计划的出台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广大科技人员中引起强烈反响。他们把参与火炬计划作为深化改革、转变观念、开发产品、自主创业、进入市场的一条重要途径,表现出极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截至1989年底,全国已有几千家高新技术企业开始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形成与发展中发挥生力军的作用。这些企业不仅实行技工贸一体化的市场化管理和经营,而且具备较强的依靠科技进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意识和实力,形成了我国高新技术企业队伍的雏形。根据建立较早的15 个高新区统计,1989 年底已按照《关于高技术、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标准的暂行规定》认定了2065家高新技术企业,其职工总数达4.7 万人,其中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40% 以上;技工贸总收入达26.2 亿元。

 

    二、20世纪90年代——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期

    火炬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办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营造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环境。国务院对此非常重视,1991 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批准关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发1991】12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作为第一附件一同发布,授权原国家科委开展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并配套制定了一系列财政、税收、金融、贸易政策。199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范围扩展到高新区外(国科发火字【1996】018 号)。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第二个十年中,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政策,有力地推动了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壮大。据统计,至1999 年底,我国共有17118家高新技术企业,从业人员364 万人,实现工业总产值10558.8 亿元,出口创汇203亿美元,实现净利润和上缴税额均超过700 亿元。

 

    三、2000-2007年——高新技术企业的壮大期

    1999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科技大会之后,根据新形式要求,国家科技部再次修订了国家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国科发火字【2000】324 号)。新世纪初实行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具体的认定标准相对以前的条件要求更为严格和明确,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和《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挂钩;二是对研发经费强度的要求;三是研发人员、科技人员比重;四是高新技术产品与技术性收入比重。截止到2007 年,根据这些条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已超过56000 家,其研究开发经费总支出已经达到1995.4 亿元,占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的54.5%。这说明高新技术企业在自主创新方面已经成为了当之无愧的主力军。

    2007 年,全国高新技术企业共完成工业增加值22109.9亿元,占全国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的20.6%,是全国的1/5,充分显示出高新技术企业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

 

    四、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转型期

    2008 年4 月,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颁布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配套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也于2008年7月8 日正式印发。这是第3 次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政策的调整。与以前认定办法不同的是,新办法突出强调和鼓励企业创新,将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研发活动、自主知识产权尤其是核心专利技术作为评审认定的核心指标。此次修订是一次历史性的大调整;是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举措;是在必须依靠创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突破资源和环境瓶颈约束的重要举措。因此可以说,2008年起,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又开始了新的征程,进入了转型期。据统计,截至2008年12 月31日,全国共有15000余家企业按照新办法通过了认定评审,加上尚在有效期内的,我国目前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约在5 万家左右。

 

    五、新《认定办法》得到各地普遍认可和好评

    2008年是新《认定办法》全面启动实施的第一年,理解新政策,建立工作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认定工作,是这一年的主要任务。近期,我们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各地认定工作进行了调研。在调研中了解到,由于新的《认定办法》在国家层面上对认定工作进行了统一的规范,从具体政策到操作上都体现出自主创新的鲜明导向和务实的工作作风,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企业和国家的长远利益,得到了普遍的认可和好评。当然,新政策的执行需要一个过程,在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大家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但这些困难和问题都是暂时的,可以通过工作的不断细化和完善加以解决,绝大多数的认定机构对此表示可以理解,对新的认定工作非常支持。

 

注:本文来自于科技部火炬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处,只对2008年以前高企历史发展做出了回顾,至于2008-现在,想必大家心中已经比较清楚)